在香港辦理離婚:您的基本指南

從啟動流程到分割資產和撫養兒童,了解您的權利和選擇

離婚:


啟動進程:

我想離婚。我先做什麼?

答:提交一份“離婚申請”,聲明婚姻已經破裂,無法修復。選擇「離婚主訴訟」來解除婚姻,選擇「孩子」來解決監護權/探視權,選擇「輔助救濟」來解決財產和財務問題。


離婚理由:

「過錯」重要嗎?哪些理由可以離婚?

答:「錯誤」已經不再重要了。您可以提出以下理由之一:通姦、不合理行為、分居(無論是否同意)、遺棄或共同申請。


多久可以再婚?

答:等待「絕對令」(order absolute)(在解決財務和子女安排之後)。調解可以加快這個過程。

4. 離婚費用:


它要多少錢?

答:取決於複雜性和協議。更多爭論 = 由於律師/法院的參與而導致的更高成本。在事情上達成一致可以讓事情變得更便宜。


國外結婚、香港離婚:


我在其他地方結婚但住在香港。我可以在這裡離婚嗎?

答:可以,如果您有: 結婚證明、在香港居住3年或與香港有密切聯繫。在您的“離婚申請”中顯示這一點。


兒童與監護權:


我的孩子呢?

答:請願書的「兒童」部分涉及監護、照顧和探視安排。考慮進行調解,為您孩子的福祉達成協議。


財產和財務:


資產和債務如何分割?

答:「輔助救濟」部分涉及公平分配財產和財務。再次強調,調解有助於達成互利協議。


辯護離婚與不辯護離婚:


如果我的配偶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回答:「無辯護」離婚意味著您的配偶同意。如果他們不同意(「辯護」),可能需要進行法庭審判。


法律代表:


我需要律師嗎?

答:建議諮詢律師進行指導和代理,特別是在複雜的案件中。

調解與法院:


法庭或調解:

我該去法院還是調解?

答:與法庭訴訟相比,調解通常更快、更便宜且壓力更小。它鼓勵有利於所有人的合作和協議。


香港離婚期間的監護權安排:您需要知道的


了解監護、護理和控制以及訪問


監護類型:

  • 單獨監護權:父母一方對孩子的扶養做出重大決定,但另一方仍擁有協商權。
  • 共同監護權:父母雙方共同承擔決策責任,通常是在教育和宗教等重大議題上。

重要提示:在實踐中,共同監護權通常伴隨著共同的諮詢權,即使對於「唯一」父母也是如此,這意味著重大決策仍然涉及雙方。


護理與控制:

這是指做出日常決定的父母和孩子的主要居住地。也存在共同照護和控制安排。


使用權:

對於非監護父母來說,這定義了他們與孩子相處的時間,由協議或法院命令決定。


法院的判決:


「福利原則」指導法院的判決,優先考慮兒童的最大利益。他們考慮各種因素,例如:

  • 父母和子女的年齡、背景和能力經濟狀況各方身心健康子女的住宿子女意願(適齡)維持兄弟姐妹關係家庭宗教文化專業報告家庭暴力史(如有)


達成協議:


強烈鼓勵進行調解,以避免昂貴的訴訟和給每個參與者帶來情緒壓力。共同製定育兒計畫對父母和孩子都有好處。


香港是否有利於離婚的母親?

不會。雖然有陳規定型觀念,但法院是公正的,會考慮每個案件的所有相關因素。結果取決於個人情況,而不是性別。


離婚後帶孩子搬家:


母親想帶孩子離開香港出國留學(臨時)或移民(永久)。

將孩子帶離香港,即使是暫時的,也需要另一方父母的同意。概述旅行日期和返回的法律協議可確保流程順利進行。永久搬遷也需要同意。如果被拒絕,就需要法律顧問和法院申請。


請記住:未經同意帶走兒童被視為誘拐兒童。


香港離婚的配偶贍養費:您需要知道什麼


了解配偶贍養費:


在香港離婚期間,配偶贍養費的決定會考慮雙方的具體情況。概述如下:


法院考慮的因素:

  • 收入和收入潛力:雙方當前和未來的財務能力。
  • 財務需求和責任:配偶雙方當前的義務和需求。
  • 離婚前的生活方式:婚姻完整時享有的生活水平。
  • 年齡和婚姻持續時間:年齡每位配偶和婚姻期限。
  • 身體或心理健康:影響收入潛力的健康限制。
  • 對家庭的貢獻:每位配偶如何為家庭福祉做出貢獻。
  • 因離婚而損失的福利:分居後配偶任何一方喪失的任何福利.整體案件行為:雙方在整個離婚過程中的行為。


臨時贍養費:


在等待最終離婚判決期間,您可以申請「待決訴訟贍養費」。這個臨時命令可能會隨著最終決定而改變。


其他財務安排:


除贍養費外,法院還可以:

  • 訂購定期付款(定期分期付款)安全定期付款(由資產支持)訂購財產出售以進行資產分割制定財產調整令(重新分配資產)


香港離婚中的資產分割:

超越 50/50 的神話公平共享資產:


香港終審法院裁定,配偶在離婚期間一般有權平等分割資產(LKW v DD (2010) 13 HKCFAR 537)。


超越 50/50 法則:


雖然均分很常見,但其他因素也會影響資產分配:


定期贍養費:配偶也可能獲得配偶贍養費。


徹底分手令: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下令“徹底分手”,結束財務依賴並提供一次性(或分期付款)以實現財務獨立。當有足夠的資源用於此類解決時,通常會發生這種情況。

請記住:50/50 法則只是一個起點,而不是一個嚴格的公式。


香港離婚中的子女撫養:支持您的孩子

對兒童的經濟支持:


對孩子有主要照顧和控制權的一方父母可以向另一方父母請求經濟支持。


臨時贍養費:


在最終離婚令頒布之前,您可以申請“等待訴訟中的臨時贍養費”,以便立即為孩子提供經濟援助。


確定子女扶養費的因素:

法院考慮了幾個因素,包括:

  • 子女的財務需求:撫養和撫養子女的費用。離婚前的生活方式:子女在分居前享有的生活水平。子女的健康和殘疾:影響費用的任何特殊需求。撫養和教育期望:子女的教育和總體情況教養方式。父母的財務資源和責任:每個父母的財務能力和義務。孩子自己的收入或資產:孩子可能擁有的任何獨立收入或資源。


追求公平:

法院努力讓孩子的經濟狀況與婚姻完好無損的情況相似。


靈活性和調整:

子女扶養令可以隨時修改,無論是在最終離婚令之前或之後。


調解:


我可以透過調解來避免法庭嗎?

是的,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同意,調解可以幫助在法庭外解決問題,從而節省時間和金錢。但這不是婚姻諮商。


調解會發生什麼事?

調解員將指導您和您的伴侶透過單獨或聯合會談來找到雙方都有效的解決方案。律師可以提供協助,但這是保密的。


調解需要多長時間?

根據複雜程度,可能短至一天,也可能需要幾個月。


婚前和婚後協議:


在香港可以簽婚前協議嗎?

是的,但它們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然而,法院可能會在離婚案件中考慮它們。


一份好的婚前協議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雙方應瞭解並同意這些條款,並提供完整的財務揭露和獨立的法律建議。


我可以簽訂婚後協議嗎?

是的,但與婚前協議類似,它們在香港沒有嚴格的約束力。同樣的考慮也適用。


分離:


什麼是司法分居?

這是離婚的另一種選擇,即您分居但不能再婚。出於宗教或經濟原因有用。


撤銷的理由是什麼?

婚姻無效宣告婚姻因重婚、未經同意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等原因而無效。


同性伴侶關係:


同性婚姻是否得到承認?

不可以,在香港只有異性婚姻才有效。


未婚夫婦有哪些權利?

未婚夫婦不享有與已婚夫婦相同的權利。然而,某些法律在特定情況下保護同居伴侶,例如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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