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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個案摘要:2023年1月1日,鰂魚湧太古城,一名行人遭遇意外。受害者在綠燈過馬路時被一輛計程車撞倒,計程車儘管亮了紅燈卻沒有停車。事故造成受害者重傷。救護車在10分鐘內迅速趕到,將他送往律敦治醫院。
這起事故導致受害者左腿骨折,iPhone和眼鏡也受損。在40天的住院期間,他接受了左腿手術。受害者是一名50歲的餐廳服務員,有10年的工作經驗,目前月薪為19,800元。他已婚,妻子沒有工作,還有一個 15 歲的兒子正在上中學。
醫生表示,受害者將無法恢復服務生的工作,導致每月收入減少16,500美元。這起事故不僅給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了身體傷害,也造成了經濟影響。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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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筆記:
請記住,雖然法律費用似乎是一筆預付費用,但擁有一位合格的律師代表您可以大大增加您獲得應得的全額賠償的機會。
案例摘要:
張強 v. 思科系統有限公司 (Action No. 1497 of 2010)
法院:香港特別行政區原訟法庭
Plaintiff: 張強 (ZHANG QIANG)
Defendant: 思科系統有限公司 (CISCO SYSTEMS (HK) LIMITED)
法官:楊健議員
聽證會日期:2019年10月2日至4日、8日至11日及14日
判決日期:2021年3月17日
1. 張強v. 思科系統有限公司該案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該案件的核心是和解協議中的印刷錯誤,質疑該協議的可執行性。
2. 拼字錯誤對和解協議有何影響?
該協議規定的金額為“64,4910.46港元”而不是“64,491.46港元”,導致對擬定金額產生爭議。
3. 法院為何認定和解協議不可執行?
法院認為拼字錯誤是雇主的單方面錯誤,導致雙方之間缺乏共識,導致協議無法執行。
4. 僱員對雇主提出了什麼索賠?
該員工在被立即解僱後要求和解協議中規定的原始金額以及不當解僱的損害賠償。
5. 為何員工無法收回原和解協議金額?
法院認為,該員工意識到了這項錯誤,導致雙方未能就重要條款達成一致,導致和解協議無法執行。
6. 雇主立即解僱該僱員的理由為何?
雇主稱該員工沒有搬遷、不遵守指示、拒絕回答問題以及為缺勤一個月提供不合理的藉口。
7. 法院如何評估雇主立即被解僱的理由?
法院認定該員工的行為構成了對基本合約條款的否認,並基於多種嚴重理由證明立即解僱是合理的。
8. 該案例為雇主帶來什麼教訓?
雇主應謹慎行事,避免法律文件出現錯誤。然而,正如本例所示,真正的錯誤仍然可以追索。
9. 為什麼雇主經常選擇通知終止而不是立即解僱?
即決解僱是一個嚴肅的步驟,需要強有力的證據。通知終止可能是首選,以避免漫長的法律鬥爭和潛在的不利宣傳。
10. 案件花了多久時間結案?
該案於 2009 年被即決駁回,直到 2021 年才結案,這表明法律訴訟可能會曠日持久。